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一期工程(儿科建设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一期工程(儿科建设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社[2012]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阳市中心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一期工程(儿科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衡阳市雁峰区湘江乡奇峰村
2.3 招标规模:总建筑面积158792M2,框剪结构、桩基础。包括住院楼地上17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95379M2(其中儿科病房10800 M2);门诊楼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63413M2(其中儿科门急诊7200 M2)。
2.4 工期要求:6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80号令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建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 计划投资:约4.15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8300万元,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19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采用确定评审计分由高至低排序的前9家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时(含9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湘建建[2013]19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Ι)”。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圆整(只接受转账形式,由相应投标人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 5 月 15日下午5:00时。以款到账户为准,以现金或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转帐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
户 名:衡阳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民生银行衡阳分行营业部
帐 号:4401014210004190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3年4月24日~2013年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携带下列资料进行验证: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电脑打印的有效单位介绍信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
⑦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配备人员名单(盖单位章),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至少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5名、安全员5名、质量员4名、标准员1名、机械员2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和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投标人报名时所拟任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名单除不可抗力外必须与其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名单一致,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如投标申请人为湖南省行政区域外企业,须已办理了《入湘施工登记证》,且还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行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上述①、②中的授权委托书留原件,③、④、⑤、⑥验原件、留复印件,⑦按说明要求提供资料,到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船山路20号市住建局北院1楼)经审核签认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并购买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凡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报名时间、提供虚假材料者将被拒绝报名。其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2 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00元/套,均售后不退。
7.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20号衡阳市住建局北院三楼)。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9时00分。
9.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9时00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建设工程网(http://www.hnhyjs.com)、衡阳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engyang.gov.cn)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49005。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衡阳市中心医院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9747861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123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0731-84522708、13507349475
传 真:0731-84558977
邮 箱:hnzb8@126.com